鸿扬剑桥(明高)物流有限公司
成都、重庆、广州←往返→贵州全省(专线直达)
贵阳、遵义、凯里、安顺、毕节、六盘水、铜仁、兴义、都匀
本站公告:
运单查询
验证码: 验证码
联系方式
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333号八方物流园C8栋31-38号【鸿扬剑桥(明高)物流有限公司】
电话:020-36270280/13823315850
QQ:362262014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微信公众号:HYJQWL
鸿扬剑桥(明高)物流有限公司 > 新闻中心 > 物流资讯 > 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定义和换发办理
货物进口证明书的定义和换发办理
阅读(790) | 发表时间:[2015-05-07 16:53:00]

  货物进口证明书是在国际贸易中,货物进口国为商品进入国境所签发的一种表格式证明文书。

  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换发办理:

  货主或其代理人发现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数据与进口车辆或有关货物实际情况不符的,应向原签发地海关办理有关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的换发手续。

  第一步:货主或其代理人向原签发联系单的现场海关提出换发申请。并递交:(1)原签发的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;(2)原进口报关单证;(3)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。

  第二步:现场海关核实后,重新签发联系单并制作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联系单关封。

  第三步:货主或其代理人将联系单关封递交海关有关部门,办理有关换发手续。并递交:(1)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联系单关封;(2)原签发的《货物进口证明书》;(3)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。注;以上申请换发的证明书原系1995年1月1日(含1月1日)以后签发的,之前签发的另有规定。


本页网址:http://贵州专线.cn/newscontent.asp?News21826.html
上一篇:【物流资讯福建省首个阿里农村淘宝项目2.0版启动 [2015-05-07 16:53:01]
鸿扬剑桥(明高)物流有限公司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石沙路333号八方物流园C8栋31-38号
电话:+86-020-36270280 传真:+86-020-36270260 手机:13823315850(熊先生)
Copyright © 2013 鸿扬剑桥(明高)物流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